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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检测与认证有何区别?

2023-06-30

A:1.所处的阶段不同

检测和认证是相对独立的活动,检测是认证前的准备,检测报告是认证的重要依据。

2.针对的对象不同
检测的主要对象是电子招标投标系统,认证的主要对象是电子招标投标系统运营机构。

3.评价的内容不同
检测是按照检测技术规范对软件的数据项、业务规则、功能、接口、性能、安全性、可靠性、易用性和运行环境等内容进行的技术性检测;认证是对电子招标投标系统运营体系是否满足合法性、风险防范和可持续性等要求进行的审查评价,审查内容包括招标投标系统检测报告、招标投标系统试运行报告、持续性符合措施、平台运行管理制度、运营岗位人员和职责设置方案等。

4.结果的含义不同
检测通过后出具的检测报告是系统检测合格的最终结果,认证通过后颁发的认证证书是管理体系认证合格的最终结果,二者是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的技术和管理体系标准符合性的第三方证明。

【法律与政策依据】
《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检测认证管理办法(试行)》

第六条 负责招标投标系统日常运营的机构(以下简称运营机构)向认证机构提出检测认证委托,并在认证机构签约的实验室名录中自主选择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实验室进行检测。运营机构应当与其委托的实验室签订检测委托合同,合同应当包括检测范围、检测内容、检测费用、检测期限、出具检测报告的时间,以及技术保密事项等内容。

第九条(第二款)  招标投标系统检测应当包括数据项、业务规则、功能、接口、性能、安全性、可靠性、易用性、运行环境等内容,并对招标投标系统的需求、设计和使用等相关文档进行审核。

第十八条 认证机构受理运营机构的认证委托后,应当按照认证规则要求,对运营机构提交的招标投标系统检测报告、招标投标系统试运行报告、持续性符合措施进行文件审查,并可根据情况对招标投标系统的持续符合保证能力进行现场审查。

符合认证要求的,认证机构出具数据电文形式和纸质形式的认证证书,并将数据电文形式认证证书交互至省级以上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布。不符合认证要求的,认证机构应当以书面形式告知其原因。

信息来源:《互联网+招标采购实战200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