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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中会引起废标的几种典型错误

2022-09-26

一场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是相当不容易参与的,首先需要紧盯公告发布,其次需要做好投标文件的编制,之后还需要多加以规范执行操作避免废标风险。因为在一些容易被忽视出错的环节中甚至有废标、投标失败的风险。我们在这篇为大家分享投标中会引起废标的几种典型错误。

 

  一、投标企业资质证书,包括主项资质和增项资质,也包括同时具备两项或多项资质等。常见的废标情形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①法定代表人已经变更而原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没有及时变更。

 

  ②“投标企业基本情况表”中的法定代表人与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中法定代表人名字不一致。

 

  ③忽视了招标文件对增项资质的特别要求而废标。

 

  ④忽视了招标文件对双资质的要求。如:某监理招标文件要求具备市政工程监理甲级与公路工程监理甲级;某投标企业只有其中一甲或者一甲一乙,自然会废标。其中的一个“与”字意即必须同时具备,出现了常识性错误。

 

  二、关于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证件,包括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和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合格证。常见的废标情形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①证书没有按时年审而过期。

 

  ②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证件等级(B证、C证)不符合要求等。

 

  三、关于企业业绩与个人业绩,包括:近5年内已经完成的工程类别、复杂程度、单体工程情况、工程项目数量个数等业绩条件。指定信息平台上可查询的业绩,以及拟投标项目经理或总监理工程师等个人的执业业绩不满足,就可能被废标。常见的废标情形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①某监理招标文件要求具备房建工程和电力工程业绩。某企业因缺房建工程业绩而废标。

②某监理招标文件的业绩要求规定“至少包含1条高速公路主体工程(同时含路基、桥涵、路面)新建或改扩建施工业绩,且单项业绩里程≥10 km、总里程≥50 km”。本条规定明示着多个“陷阱”,包括:“同时含路基、桥涵、路面”;“≥10 km”、“≥50 km”等。某企业或因缺少路基,或因单项里程不足,或因总里程不足而掉入“陷阱”被废标。

③某监理招标文件要求企业完成的单座桥长≥1 500 m。因投标书中的桥梁长度业绩无法认定,不满足业绩最低要求而废标。

④要求总监近5年内有2个类似工程的任职经历。投标书中只提供1个而废标的。

 

 投标书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公证书方面的错误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包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格式、授权人身份与被授权人唯一、授权时间的符合逻辑性等。常见的废标情形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①授权书的签署日期、公证书的日期、投标函签署日期(或开标的日期)三者之间的关系不符合逻辑性,出现奇葩型错误。例如:某投标函授权委托书中的代理人签字时间(2017年1月7日),在授权日期(2017年1月9日)之前;或者,法定代表人未取得公证(2017年1月22日)却签署了投标函(2017年1月20日)而被废标的。

 

  ②还有的做标人员没有认真核对打印的日期。如:出现2016年2月30日、2016年13月9日、2107年1月9日等;还有元旦之后的投标书,日期中的月日改了,年份没有修改还停留在上一个年度。再如:授权委托书日期与开标日期相同,而公证书的日期却在开标日期之前。

 

  ③被授权人的签字错误。例如:商务及技术文件上签字的授权代理人姓名与财务文件的授权代理人名字不一致。还有的投标书逐页签字人为“李四”,而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却是“张三”,废标就是必然。

 

  (2)公证书。招标文件对于公证书的要求,包括附《公证书》的原件或彩印件问题。有的规定投标文件正本中附公证书的原件;有的规定附公证书的彩印件;还有的规定投标文件的副本中也要附上公证书的彩印件;也有的规定投标文件中附上公证书的彩印件,原件单独递交等。某招标项目分多个标段,允许一家企业一次投两个及以上合同段的。其招标文件规定授权委托书必须分别单独授权、单独公证,而某投标单位没有分开,出现陷阱性错误。还有投标书中“P7页为第六标段的授权委托书,而公证书原件中为五、六标段的授权书”,结果被废标。还有,因将不同合同段分别授权的公证书错装而被废标。

 

  投标书中投标保证金、投标保函方面的错误

 

  (1)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一般规定投标保证金的汇出账户(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中汇出)、汇出时间、汇出金额等,以及投标保证金汇票的原件装订要求或彩色扫描件装订要求等。常见的废标情形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①投标保证金数额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如:招标文件规定为20万元,结果电汇10万元或15万元的奇葩性错误。

 

  ②出现银行电汇凭证为黑白件,未将银行电汇凭证彩色扫描件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陷阱性错误。

 

  ③投标保证金扫描件不清晰的常识性错误。

 

  ④不同投标合同段的投标保证金原件或扫描件错装。如:将监理HR1标的装订到监理HR2标的投标文件中;甚至将甲监理公司的投标保证金原件装订在乙监理公司的投标书中,让招标人很容易发现甲、乙两家监理公司串通投标。废标是其一,没收投标保证金是其二,禁止投标等处罚则是其三。

 

  (2)质量保证金。招标文件一般规定质量保证金的限额。常见的废标情形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①没有填写百分比数字,或者没有百分比符号。

 

  ②限额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例如:某施工招标文件规定质量保证金限额为合同总价的8%;而某一投标人因为习惯性地写成5%,出现陷阱性错误。

 

  ③招标文件给出了质量保证金填写的格式是“ %”,而某一投标人却奇葩型地填写为“ 0.05 %”或者“ 5% %”而废标等。

 

  投标书中商务文件编写方面的错误

 

  拟投入主要人员的注册师证件、职称、年龄、业绩。招标文件一般都会给出明确的规定,但是投标人难免会出现常识性错误或陷阱性错误。常见的废标情形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①投标函中总监的名字与投标文件的表格材料中的名字不一致。施工单位投标书中提供了项目经理人选,却没有提供项目总工而被废标。

 

  ②拟任项目经理为二级建造师,与招标文件“项目经理须持有注册在本单位的公路工程一级建造师”的要求不符而被废标。

 

  ③职称不满足要求,低于招标文件的规定。如:招标文件要求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而实际投入的总监职称却为工程师;投入的合同专业监理工程师职称证是路桥专业的,不是招标文件要求的工程经济类专业的;安全生产负责人的毕业专业为会计专业,不符合要求的工程专业而被废标。某招标文件要求“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投标中级经济师就会被废标。

 

  ④业绩不满足要求。招标文件要求项目总工具有隧道业绩,实际的项目总工不满足招标文件最低要求而废标。

 

  ⑤人员数量不满足要求。拟投入主要人员的数量不满足招标文件的规定而被废标。有的因为未选派测量工程师而被废标。还有更奇葩的错误,如:某单位投标文件中拟投入监理人员中有2名总监理工程师,不符合招标文件配备1名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而被废标。

 

  ⑥拟投入主要人员正在履约而废标的。

 

  ⑦备选项目经理、总监无相应业绩或证件不全被废标。

 

  ⑧年龄超标问题。拟投入的某副总监理工程师实际年龄超55周岁,不符合评标办法资格审查中关于人员年龄的要求而被废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