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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七部门联合发布:鼓励减少投标保证金促进交易成本下降

2023-07-11

前不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鼓励减免投标保证金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的通知》,就鼓励减免投标保证金、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有关事项进行通知:

以下项目,符合减免政策:

(一)政府投资项目

1.交通工程建设项目,鼓励招标人对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评价、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信用评价为AA、A级且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为诚信守法类投标人免收投标保证金

2.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鼓励招标人对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结果良好(A级以上)或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为诚信守法类的投标人适当减免投标保证金;鼓励招标人对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AAA或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信用等级为A+的投标人按照至少50%的比例减免投标保证金

3.对于交通、水利建设领域以外的项目,鼓励招标人对投标人降低投标保证金收取比例由最高不得超过项目估算价的2%,降为最高不超过项目估算价的1%,且不得超过有关文件规定最高限额。鼓励招标人对在行业信用等级评价等级最高或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信用等级为A+,且近3年内未发生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事故并无行政处罚的投标人免收投标保证金。无行业信用等级评价制度的招标项目,按照最新季度的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诚信守法类为减免投标保证金的基本要求。

4.为保障招标人的合法权益,鼓励免缴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向招标人出具信用承诺书,承诺遵守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接受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二)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项目

1.交通工程建设项目,鼓励招标人对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评价、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信用评价为AA、A级且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为诚信守法类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方面给予一定的优惠

2.对于交通建设领域以外的项目,参照政府投资项目相关要求,实施减免投标保证金的政策

(三)除政府投资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项目以外的项目

鼓励招标人针对行业领域信用记录良好或者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为诚信守法类投标人,降低投标保证金的收取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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